善恶互联网商业模式之问?泛滥的梅特卡夫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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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1 0 危机公关顾问 发表于 2017-1-21 19:58:10
泛滥的梅特卡夫定理

  王如晨


  持续两周多的3Q事件稍稍平息下来。但这场通过胁迫用户、以用户利益为筹码爆发的商战,有可能真正刺激起本土互联网业的反垄断意识,就像微软与网景上世纪90年代的商战引发的效应一样。


  “这种矛盾,至少目前我看不到任何能够真正解决的途径。”IT产业观察人士刘兴亮对《第一财经日报》说,3Q商战已经成为互联网业“三聚氰胺”。


  不过,刘兴亮并没失去乐观,甚至为恶斗中透露的垄断行为辩解说,这是一种“透明的垄断”,至少说明互联网世界开放的价值。


  垄断成因:


  梅特卡夫定理继续泛滥


  刘兴亮为什么对解决这类问题比较悲观呢?他的理由是,这是一个产业发展的模式与规律,初期的本土互联网基本上就是一种注意力经济。


  “你可以回忆一下10多年来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过程,基本上就是追求规模,流量、点击量、注册用户就是核心诉求。”他说,目前这一趋势依然明显。


  记者1996年秋天触网,经历过过去10多年互联网规模化历史。其中记忆犹新的是当年亿唐网络在全国掀起的疯狂的营销战,为了提高流量,它不惜投下重金,以寻宝等活动大规模地促销。当年,它的广告一度飘满上海许多高校的林荫道。而当时更多的竞争对手,包括早期的新浪、搜狐、网易、TOM等门户,则以免费电邮、新闻组、同学录、免费游戏等服务拉拢用户,提高流量。


  当年,在门户网站之间,还爆发过互相揭短事件,某家门户揭露另一家门户借助第三方公司恶意刷屏,还虚造流量。直到2004年,搜索引擎百度为了增加流量,增强入口经济,还重金收购了hao123,这一业务创造的流量至今占其总流量的近15%。


  近3年来,由于博客、微博兴起,它几乎成了门户之间争夺流量的利器,新浪博客所创流量早已超过原业务所创流量。这曾让搜狐等十分紧张,有段时间,搜狐市场人员甚至采编人马一个劲地逢人便推送一些注册链接。


  这种追求流量、用户数的举动,覆盖了几乎所有细分领域,包括已成大气候的电子商务。阿里巴巴、淘宝、京东方等,至今仍将会员数量、流量当做最核心的财务数据。当京东商城去年遭遇亏损质疑时,创始人刘强东甚至表示,公司一定要先越过规模门槛,然后再求其他。


  前日,英特尔亚太研发总经理梁兆柱以微软视窗为例对本报说,软件与互联网企业本身都具有媒介属性,规模化的速度远比传统企业快得多。而且,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形成的依赖感会更强。


  这显然也是梅特卡夫定律效应的延续。这个以以太网络发明者梅特卡夫命名的定理,含义是,网络的价值与互联网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用户越多,网络价值便愈大。因为,他们能够创造更多流量,增加更多用户。


  刘兴亮说,用户规模是互联网企业吸引广告客户的基础,事实上,注册用户本身还直接能为企业带来收益,比如阿里巴巴,多年来,会员费一直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以前的发展模式现在确实到了急需变革的关键时刻,不能老是依赖单一的规模,用户增长早晚会出现边际效益递减,还是要更多关注内在体质。”他说。


  腾讯、360的市场地位已经确立,这种优势可以说是垄断的条件之一,但是,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规模,并不等于垄断行为。只有它们滥用这种地位,损害用户或消费者的利益,才能构成垄断行为。


  该联盟确实让惠普紧张了几时。去年,当问题笔记本事件爆发后,该联盟曾组织上千用户声讨、起诉。当时,消息人士对本报透露,惠普曾雇佣公关人员,向百度提出要买断联盟某律师姓名,以最大限度地淡化影响。


  市场不是一个纯粹、完美的世界,企业肯定要追求商业利益。那些原本领先的巨头,一旦面临市场份额被蚕食,很容易突破商业伦理,甚至不惜违反法律,依靠商业手段打击对手,从而形成垄断。


  那么,如何才能消除这种垄断行为,甚至做到预防呢?


  刘兴亮说他看不到任何解决的办法。“指望马化腾、周鸿祎自律吗?靠不住。他们难道不知道企业行为伤害了用户吗?他们当然知道。”他说,现在只能由市场缓慢地自我修复。


  丝毫不作恶的企业确实不存在,号称不作恶的谷歌早有许多恶行。


  法律和行政力量可能是民众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刘兴亮说自己过去十分排斥行政力量,但这次3Q事件演进实在挑战公众底线,此时唯有行政力量进场才能尽快平息,即便是副西药,治标不治本,也要暂时防止矛盾激化。


  自律与法律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力量?正在倡议分拆腾讯的民间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律师姚克枫对《第一财经日报》说,中国民间力量也正在发出声音。


  他所在的联盟是由许多职业律师自发形成的松散组织。姚克枫说,过去两年,该联盟针对百度、惠普的垄断或侵权行为发出持续的抗议,尽管无法维护所有消费者权益,但已让许多企业收敛了行为。


  业界普遍认为,这么大的平台公司,选择在创业公司身后“扣动扳机”,而不是在市场一开始兴起时就加入战斗,缺少“竞技风范”。


  “单一的消费者,如果权益遭受损害,很难维权,他会考虑维权成本。”姚克枫说,联盟可代替众多消费者发出声音,集体维权。但他坦陈,要根除垄断,绝不可能。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新生的互联网小企业,无法突破这种局面?刘兴亮不这么认为。他说,只要有创新的技术、产品或商业模式,同样可以出头。


  股东和用户 孰轻孰重?


  孙进


  3Q大战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互联网竞争可以到达的酷烈程度,而这场争斗围绕的关键词是捆绑与卸载、份额和利益,却不见创新和用户体验的身影。


  长大之后


  互联网行业给了无数创业者从白手起家走向垄断巨头的机会,而这一过程的时间也大为缩短。


  在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的中国互联网“学习时代”,中国拥有了新浪、搜狐和百度等庞大公司;而网络游戏、即时通信和电子商务更是比前两大商业模式进行了适合中国用户的本土化创新,他们都更好地模仿了国外类似网站的创意,并更好地贯彻了“免费模式”。


  腾讯QQ就是模仿ICQ起家,然而其针对中国用户开发了几百个应用,并采取基础软件免费、增值服务收费的模式,聚拢了巨大的用户平台。


  其实,中外IT业都存在类似的情况,那就是小公司更容易创新,而大公司则更有“创新惰性”,而且大公司很容易扼杀小公司的创新成果,这在中国更为严重。


  以谷歌为例,开始搜索引擎技术开发晚于雅虎等厂商,但其凭借更专注的开发和技术创新,实现超越,五年内就垄断了世界上大部分搜索引擎市场。但在变大之后,谷歌的创新能力却不再耀眼。其社交网站、微博平台等最新应用几经努力仍无法超越后起的小公司Facebook、Twitter等。


  但谷歌的创新尝试并不少,比如数字图书馆计划、开发Google TV等。相比较之下,中国互联网创新的尝试和动力仍旧不足。几大互联网巨头都在借着平台之利,不断尝试已经存在的业务,横向竞争。比如网易、搜狐和腾讯都进入网游、团购和微博,不断进行同质化竞争。


  而腾讯受到的责难正随着这种对比而来。腾讯进入网游市场并在几年内做到了第一,这并未被业界非议,而腾讯的微博、社交乃至各种客户端,已经是“第三层”乃至“第四层”创新。


  一些新模式此前美国已经产生,中国小网站开始本地化模仿为第二波,大网站再针对小网站的探索情况也进行模仿为第三波,腾讯此时再于最后跟随,则让此前布局的网站都十分郁闷。


  近期腾讯的大批客户端产品诸如输入法、安全杀毒、下载和影音播放软件,以及移动互联网浏览器就牵扯了诸如360、迅雷、暴风影音、优视以及3G门户等大批创业公司,这些公司认为腾讯“潜伏”在身后,等待自己将市场热度抬高时,才选择针对自身开发的产品出手。


  而制衡互联网大公司垄断的唯一方式就是创新。用户的需求是一个黑洞,需要创业者不断摸索着去满足,在美国的创业公司仍然面临大公司绞杀,但由于美国用户的成熟,以及市场对创新的保护,Facebook和Twitter等一大批公司仍能不断长大,但中国用户更容易被大平台所吸引乃至“操纵”,加之腾讯选择切入时机的眼光越来越准,这让许多创业者和投资人感到寒意。至于用户只是口头上反感“垄断”,但其使用习惯却站在大平台一边。


  有人曾对中国互联网发过这样的感慨:大公司在忽悠股民,中公司在忽悠VC,只有小公司谁都忽悠不着,只能创新。而一些风投对此看得很“透彻”。


  怎样的创新


  事实上,数量庞大的创新都是那些衍生应用性创新、渐进性创新、跟随性创新,用户需求基本上是确定的,开发也是最安全也是最容易的,中国企业的创新段位大多聚集在这个阶段,是针对市场需求的卡位。


  而那些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构想、产品原型和新产品或服务,中国仍在等待美国的创意输血。


  无法根除的3Q矛盾?


  前网易副总编辑方三文认为,回顾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史,我们还是很悲哀地发现,中国人到目前为止还是只能在比较浅的应用层面有些创新,在核心技术和完全创新的应用模式方面,成就还是乏善可陈,靠小创新略有成就的QQ、百度、淘宝,很快放弃了在创新方面找出路的努力,而且很快成了创新的“大公司”拦路虎。


  QQ通过在即时通讯领域的创新以后,也不再往用户内心去挖掘,而是急于在现有平台上嫁接互联网上所有的应用,以致四面树敌,甚至被认为是下面寸草不生的大树,荫闭了小公司创新的空间。


  而腾讯CEO马化腾称,腾讯一直在低调地创新,包括申请的专利都是国内互联网公司第一。他认为,用户群和渠道拉动固然重要,但最最关键的还是产品,而且腾讯做很多产品时,其实市场已经有五六家了,腾讯只是五六家之一。


  可关键是,腾讯推出产品总等到最后一个,借助客户端、品牌、资源、能力等因素,腾讯往往能让产品后来居上。


  此次360发起攻势,就是出于这种“恐惧”。奇虎CEO周鸿祎担心腾讯利用QQ平台“强推”、“捆绑”安全软件和杀毒软件,于是爆发了这场互联网战争。


  红杉资本合伙人沈南鹏就表示,有些外国投资者甚至认为中国企业不需要太多的原创技术,只要作为跟随者,模仿世界即可,这样既可保持一直较先进的技术,又无需付出过高的研发成本。


  根据沈南鹏的经验,中国企业到美国上市时,外国投资者比较容易理解技术含量一般、但商业模式创新的中国概念企业,反而对一些技术领先的中国公司心存疑虑。


  中国互联网公司对于创新的距离,与我们的期待没有拉近,他们更容易投入市场份额诱惑的怀抱,而尚未走上不断创新的艰难路径。


  腾讯自然没有错过10年来的规模化扩张。它的用户数从早期几千人已发展到如今6亿以上,超过了全球其他所有即时通讯对手的总和。刘兴亮说,这种规模化速度,让那些仍在活跃的传统行业的百年巨头,都难望其项背。


  可互联网应该具备的超越精神和社会创新引领者的责任不应该被股东回报所彻底湮灭。IT产业本应该比其他行业承担更多。社会的创新资源和造富回报给予了这一行业眷顾。


  人们期望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以及四大门户这些互联网企业能够在赚钱效应之外,焕发出真正的创新精神,而不是等待采摘创新小公司的果实。(网络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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